2021-06-21 17:03
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 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 网上公开征集志愿, 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原报志愿无效。
高校和省招考院应按照“学校负责、 招办监督” 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 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 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
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 我省有关规定和高校招生章程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省招考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招生计划情况, 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 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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